所有符合條件的綠色建材產品均可進入電子平臺交易,三部門發文!
發表日期:2023-04-10 10:30:15
3月24日,財政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項目實施指南》的通知(財辦庫〔2023〕52號,以下簡稱《指南》)。
本《指南》適用于納入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的建設工程項目可研編制、設計與審查、政府采購、施工、檢測、驗收、第三方機構(預)評價全流程的相關活動,包括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性住房等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含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
《指南》明確,采購人組織工程量清單和政府采購最高限價/招標控制價編制時,應納入《需求標準》的相關要求,包含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實施成本。對施工圖不明確之處,采購人應及時組織設計單位、編制單位進行溝通并形成書面文件。
《指南》要求,采購人梳理納入批量集中采購范圍的綠色建材應用數量,組織開展綠色建材集中采購應用量填報,在施工招標前報送財政部門和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部門集中采購機構)。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部門集中采購機構)根據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綠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購實施方案等,編制采購文件,組織采購活動,分期分批實施批量集中采購。
另外《指南》還提出,鼓勵推進綠色建材電子化采購交易,所有符合條件的綠色建材產品均可進入電子平臺交易,提高綠色建材采購效率和透明度;交付方面,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項目,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應當不低于已完工程價款的80%。
以下為原文
財政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項目實施指南》的通知
財辦庫〔2023〕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推進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工作,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項目實施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納入政策范圍的有關城市(市轄區)參照執行。
附件: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項目實施指南
財政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