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關于我們
加入我們
交流學習
辦公管理
聯系我們
公司概況
發展歷程
內招風采
典型案例
人才引進
招募合伙人
首頁 
>
交流學習
> 文章詳情
招標公告發出后,采購人想修改供應商資格條件,可以嗎?
發表日期:2023-04-10 10:26:37
問:招標公告發出后,采購人想修改供應商資格條件,可以嗎?
答:資格要求的修改關系的是供應商參與資格的變更。因此不能通過澄清或修改完善采購文件繼續采購,應公告終止招標,修改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后重新招標。
◇法律依據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二十七條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投標邀請書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變采購標的和資格條件。
上一篇:采購代理機構以各種理由不讓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怎么辦?
上一篇:不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供貨安裝,造成損失,可以處罰供應商嗎?
熱點推薦
招投標審計:如何發現圍串標?
2025-01-20
錫林浩特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典型案例通報
2025-01-20
淺析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的優劣
2025-01-20
少妇性饥渴VIDEOS_欧美浓毛大泬视频_办公室娇喘的短裙老师在线视频_色综合久久88色综合天天